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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南征北战 企业商标驰名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6日作者:荆州律协
2008-6-26
——记驰华律师事务所助“白云边”圆梦之路
2008年5月28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鄂荆中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独占的白云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几代人梦寐以求,让白云边酒贴上“中国驰名商标”金字招牌的愿望,通过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凝三年多的艰苦诉讼活动有望圆梦。这份判决一旦生效就意味着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荆州市第一家依国家司法判决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权的企业,在“中国驰名商标”权的两种获取途径即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中为后一种途径在荆州地区开了先河。
    这一案例的成功代理对松滋人民来说意义深远:一是为松滋市创建中国名牌产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服务经济建设上体现了宏观的意义;二是为白云边公司带来了显著的效益,“中国驰名商标”权的取得,一方面为白云边中国优质酒的防伪打假筑起铁壁铜墙,架起一道高压防护网,另一方面其品牌效应为白云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大大增加了实力,对白云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将会带来极理想的经济效益。可谓在白云边酒业的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篇章。
 

面对这沉甸甸的收获,李凝律师深深地感叹:三年多来的南征北战、餐风露宿的付出,三年多来熬更守夜对100多万字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论证、整理、设计、编排、印刷、校对、装订的劳累,以及法庭上的针锋相对、唇枪舌战、斗智斗勇的疲惫都值得!驰华律师用智慧、胆量、勇气、勤奋为松滋龙头企业抱回了“金娃娃”,这充分展示了我们的律师在履行服务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为松滋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